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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3-12-29  点击量:

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充分发挥依托我校建设的“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Key Laboratory of Transportation Industry for Transport Vehicle DetectionDiagnosis and Maintenance Technology)的效用,拓展交通运输领域创新生态,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提升学术水平,重点实验室现启动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

(一)立项类型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二)本年度开放课题立项目标以新能源、智能车辆关键技术为主,研究方向及研究范围包括:

1.车辆检测与诊断技术方向:以保障运输车辆性能和运输安全、提高车辆测试水平为目标,开展运输车辆检测理论与方法研究,进行车辆运行状态模拟和性能检测、电机与电池测试技术、电动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汽车及其总成相关检测设备的开发。

2.车辆安全与可靠性技术方向: 以提高运输车辆的安全与可靠性为目标,研究车辆动力学控制与主动安全技术、驾驶员行为与辅助驾驶技术,车辆碰撞事故分析与过程仿真、运输车辆稳定性控制、车辆可靠性关键技术研究等。

3.车辆节能与排放技术方向:以节能减排为目标,研究车辆能量回收技术、内燃机排放控制技术、内燃机匹配与测试技术、轻量化设计、汽车动力学及风洞测试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能量管理系统、动力传递系统等。

4.车辆电子电控技术方向: 以提高运输车辆智能化为目标,研究车辆环境感知、决策算法、线控底盘、人--路环境协同、车载智能监控系统、汽车电子控制装置开发与测试等。

二、立项要求

1. 重点项目申报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职务),一般项目申报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

2.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并限主持1个项目和参与1个项目,项目成员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在内)原则上不超过5人。

3. 优先支持前期已有合作基础的项目或与至少一位本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共同申请。

三、研究经费

重点项目研究经费为3万元,一般项目研究经费为1万元。

四、研究成果要求

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工作总结、鉴定及成果转化等。所有开放课题的研究成果需将“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作为署名单位,并标注基金项目: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及项目编号。成果产出应体现课题研究人员与实验室固定人员技术联系和合作交流。获奖成果实验室须为共同获奖单位。

1.重点开放课题须发表SCI/EI期刊学术论文3篇,课题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为了体现合作交流效果,至少2篇第一署名单位为本实验室且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通讯(含共同通讯)作者;

2.一般开放课题须发表SCI/EI期刊学术论文3篇,课题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为了体现合作交流效果,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通讯(含共同通讯)作者。

五、研究期限

立项项目在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项目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如遇特殊情况可在结题时间前3个月内申请延期1年。项目所在单位及其主持人在项目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评审流程及原则

1.“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接收到开放课题申请后,将组织有关专家或学术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汇总评审成绩。

2.评审原则:优先资助具有创新意义的课题以及具有较强科研实力、能够发表高质量科研论文的申请者。

3.确定资助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正式通知申请人。

七、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1月29,项目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见附件1),电子版通过邮箱发至jtzdlab@163.com,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经推荐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齐老师(收)15066667021。

具体提交材料要求:申请书纸质版三份,电子版一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0531-80683168

九、注意事项

(一)限项要求

1.曾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但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已经获得过各类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退回研究经费,且3年内不得申报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类项目。

(二)经费开支范围

1.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内容。

2.项目经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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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
相关附件:运输车辆检测、诊断与维修技术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2023年开放课题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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