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业动态 >> 正文
重点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信用管理 今年七大任务全面深化平安交通建设
时间:2018-03-15  点击量:

日前,《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及《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相继发布。2017年,全国公路水路行业全面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保持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态势。2018年,各单位将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目标,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显示,2017年,全国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死亡失踪人数有所下降。按各领域统计口径,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0.3%、5.4%。其中,一般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4.5%、上升6.3%;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9.2%、15.3%;重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60%、58.3%;特别重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持平、上升2.9%。四季度,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5.9%、3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监督管理、法规制度标准规范、预防控制机制、监督检查执法、安全生产投入、宣传警示教育7个方面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为核心,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治理、信用管理为重点,深化平安交通建设,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017年事故统计分析显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道路运输领域

  2017年,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但重大事故显著增加。较大以上等级行车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7%、4.5%。其中,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4%、12%;重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75%、58.3%;特别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平和上升2.9%。

  四季度,道路运输领域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显著下降。较大及以上等级道路运输行车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44.4%、47.9%。其中,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42.9%、43.5%;未发生重大等级以上事故。

  西部和中南地区籍车辆事故多发。四季度,西南、西北地区籍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道路运输事故总量的30%、31.1%,同比下降57.1%、56.6%;中南地区籍车辆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道路运输事故总量的50%、47.3%,同比下降9.1%、16.7%。

  碰撞事故居高不下。四季度,碰撞引发的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事故总量的85.0%、83.8%,同比下降34.6%、43.1%。

  货车事故占比较大。四季度,货车事故比重大,客车事故明显下降。发生货车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事故总量的75.0%、73.0%;客车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事故总量的25.0%、27.0%。

  特殊时间段事故多发。四季度18时—19时和23时—24时,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道路运输事故总量的30%、35.1%。

  水上交通领域

  2017年,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事故起数明显下降、死亡失踪人数略有下降。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12.8%、6.4%。其中,一般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8.4%、上升3.6%;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50%、28.6%;未发生特别重大事故。

  四季度,水上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件数略有上升,死亡人数有所上升。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运输船舶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2.6%、12.2%。其中,一般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上升5.8%、28.1%;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下降33.3%、44.4%;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重点监管水域事故显著下降,其他水域事故大幅上升。六区一线重点水域共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失踪运输船舶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水上交通事故总量的30.8%、37%,同比下降40%、32%;非重点监管水域共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失踪运输船舶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水上交通事故总量的69.2%、63%,同比上升77.4%、93.3%。

  地方企业船舶仍是事故发生的主体。四季度,地方企业共计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水上交通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分别占水上事故总量的81.6%、76.6%。

  自沉和碰撞事故多发。四季度,自沉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水上交通事故总量的35.9%、41.3%,同比上升75.0%、137.5%;发生碰撞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占水上交通事故总量的25.6%、26.1%,同比下降16%、上升9.1%。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

  2017年,工程建设领域形势基本稳定,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有所上升,但死亡失踪人数有所下降。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增加5起、减少1人。其中,一般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增加7起、11人;较大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2起、12人;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季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基本稳定。造成人员死亡失踪的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增加3起、减少2人。其中,一般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增加4起、3人;较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起、5人。

  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四季度,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引发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程建设事故总量的41.7%、42.9%。

  桥梁工程事故高发。四季度,桥梁工程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程建设事故总量的53.8%、66.7%。

  高处坠落和坍塌、物体打击事故相对突出。四季度,发生高处坠落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程建设事故总量的41.7%、42.9%;坍塌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程建设事故总量的16.7%、14.3%;物体打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占工程建设事故总量的16.7%、14.3%。

  港口生产领域

  2017年,港口生产领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一般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5起、7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

  四季度,港口生产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有所下降,造成人员死亡失踪一般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同比减少1起、3人,未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

  2018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1 坚决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各地推进港航公安改革方案实施。继续落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和“十三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有关任务要求。制定平安交通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和平安交通建设纲要(2021—2035),研究起草《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科技兴安的意见》《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意见》。

  2 强化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落实

  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履职行为,建立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示范工作。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考核评价。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

  3 加强安全生产 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建设

  继续推进《港口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制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安全监督规则》《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积极推动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港口作业安全、港口客运安全、营运货车安全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制定《国家重大海上溢油应急处置预案》,研究修订《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制定颁布《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管理规定》,研究制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办法》《船舶检验机构认可与管理规则》《船舶检验人员管理办法》。

  4 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防控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提前部署做好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快各领域风险和隐患判定指南出台。推进国家干线公路网技术状况监测,对2.5万公里国道、40座重点桥梁、10座重点隧道进行技术状况检测,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桥梁和隧道进行挂牌督办。开展公路隧道风险防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在役储罐安全专项整治和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认真开展事故教训汲取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组织重大海上溢油演习演练行动。

  5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国内、国际水路运输业年度核查,国内沿海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市场的“双随机”抽查,组织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推进中韩双方共同建立中韩客货班轮安全管理机制,继续指导做好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和旅客安检查危工作。继续加强对重要干线航道、船闸、界河养护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三峡南线船闸检修期通航安全保障工作。与相关部委联合部署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提升行动计划。督导交通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继续推进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综合治理行动。完善海事危防监管模式,加强船载货物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依法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打击力度。

  6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继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和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工作。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18万公里安防工程实施、2500座危桥改造和500公里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督促港口经营人继续加大港口安全设施投入,加强港口设施保安管理。继续推进船型标准化、车型标准化,加快老旧车船更新改造工作。继续加快津冀海事监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渤海中西部水域港外锚地的调整、设置和增设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建设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基础信息共享。建立“两客一危”车辆运政基础数据清理长效机制,制定联网联控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抓好抽查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约谈工作,推进重点营运车辆第三方安全监控平台建设。

  7 强化安全宣传警示教育

  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强国安全创新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提升全社会水上交通安全意识。继续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进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组织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全国统一考核。推动船舶安全监督系统(一期)的上线应用,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做好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顶部】 【关闭
版权所有: 山东交通学院 地址: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山东交通学院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7234 Emai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