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要求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强化碳排放强度管理,实施交通运输节能降碳行动等十大行动。到2025年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行动方案》要求推进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车站、铁路、机场等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加快国内运输船舶和港口岸电设施匹配改造;鼓励交通枢纽场站及路网沿线建设光伏发电设施;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加快推进公交专用道连续成网,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行动方案》提出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
根据《行动方案》,交通运输行业将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到2025年年底,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0%、12%,铁路单位换算周转量综合能耗较2020年降低4.5%。